人民法院起诉要多久需要根据不同的案件的性质来确定,具体如下:
1、对于民事案件,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人民法院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遇有特殊情况可以将案件审理期限延长六个月;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案件的审理期限则为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一个月;如果适用的事小额诉讼程序,那么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两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一个月。
2、对于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受理后之后的两个月会做出相应的判决,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如果是存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殊情况的,此时可以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之后延长至六个月的,特殊情况延长需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
3、对于行政案件来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