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我们需要指出的是,作为担保人,您并不被允许直接替代他人签字。
通常情况下,如果有人代替您签署文件,这将被视为无效担保行为。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作为保证人,您将不得不承担三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另外,对于任何代替签名的情形,只有当它经过了公证处的有效公证,并已经完成了所有必要的法律授权程序时,才能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
关于担保人所应承担的具体责任,我们有以下几点需要向您详细说明:
首先是民事责任方面。
担保合同本身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一个附属合同。
因此,如果主合同出现无效情况,那么附属的担保合同也会跟着失效。
其次,在连带责任方面,如果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未能按照主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约,或者要求保证人在他们所承诺的保证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