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鉴定的结果来确定相应的工伤赔偿标准,在此基础之上,我们会通过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计算方法,对劳动者的工伤情况进行详细的计算,最终得出符合实际情况的工伤赔偿金额。
并且,这些数据我们已经进行了分类和整理,具体来说分别如下:
一级伤残所对应的工伤赔偿金额应为受保人平均工资收入的27个月;
二级伤残对应的标准则是25个月;
三级伤残的金额为23个月;
四级伤残相对应的月份数为21个月;
而对于五级伤残来说,其基本赔偿金额跟四级相同,同样也是21个月;
至于六级伤残的赔偿金额则是16个月的个人工资;
七级伤残则对应着13个月的个人工资;
八级伤残的赔偿金额为相对应的11个月的个人工资;
九级伤残是9个月;
最后是十级伤残者,他们可以得到的赔偿金额是平均工资的7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