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一法律概念,我们需要明确其具体含义。
它涵盖了关于明知道他人可能将信息网络作为工具来实施犯罪,而你却仍然为他们的犯罪行为提供诸如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各种技术支持,甚至还包括提供广告推广以及支付结算等等实质性的协助。
毫无疑问,信息网络已经成为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的重要角色,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人会利用信息网络进行不良甚至犯罪行为。
对于这些行为,我们不能坐视不管,因为必须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对于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个人或组织,其量刑标准通常由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要另外处罚罚金。
至于如果触犯此罪名的流水金额高达2000万元,那么该如何判处刑期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应该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进行分析,同时也要考虑到当事人的认罪态度、主观恶性程度、是否愿意自首、是否属于累犯等具体因素。
因此,每个案件都应得到全面且细致的审查与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