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半路夫妻有权继承房产。
据我国相关法规,只要两位当事人取得了合法的婚姻证明(即结婚证),他们就属于合法且受到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因此同样拥有相应的财产继承权利。
当面对财产继承问题时,若被继承人先前已经立下有效遗嘱,我们应当依照遗嘱中的规定顺序与分配方案来履行继承手续。
若并无此类遗嘱存在,那么应依据亲属关系法定优先级进行遗产处理。
在此情况下,首先应该考虑的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其后则分别为依次类推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当继承事项正式启动时,我们通常会优先尊重第一顺位继承者的权益,而后才会轮到第二顺位继承者。
然而,如若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方可转向第二顺位继承人处寻求事宜解决办法。
请注意,无论是第一顺位还是第二顺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都是相等的,除非各方当事人事先达成共识,否则这一权益应当平等对待。
至于子女的定义,它包含了所有亲生的、收养的或法律认可的继子女;
而父母的概念则囊括了所有生身、养育或是否存在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至于兄弟姐妹这一范畴,既包括血缘关系相近的同胞手足、父母另有他原配所生的孩子、收养的兄弟姐妹,也包括有抚养关系的继子或继女们。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