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长达12个月,期满后即可解除。
然而,若在此期间未能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其取保资格则有可能被撤销,最终导致采取相应的刑事强制措施。
在此,我们为您列举了相关概念及规定:
首先,被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必须要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所在的市或县;
(二)如果其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在知晓后的第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
(三)在接到传唤时必须按时到达案发现场;
(四)迥异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的行为;
(五)禁止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类似的行为。
其次,对于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我国法律法规赋予了他们取保候审的权利。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一)预计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预计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将不会对社会产生过多风险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且生活无法自理,孕妇或者正处于哺乳期中的婴儿母亲,同样可以适用取保候审措施,以防止其对社会造成潜在的威胁;
(四)当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结案,此时也可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希望上述内容能够帮助您更深入地了解与取保候审有关的事项,使您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