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罪犯在服刑期间何时能够获得假释,这主要取决于他们所被判处的具体刑罚类型。
对于那些被判定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来说,如果他们已经执行了原本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那么他们就具备了申请假释的初步资格;
而对于被判为无期徒刑的罪犯来说,只要其累计实际执行年限达到了十三年之久,同时切实遵守监狱规范并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并展现出诚挚的改过自新意愿且没有明显的再度犯罪风险,那么他们同样拥有申请假释的机会。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的罪犯才可适用假释制度,故此,诸如被判处管制、拘役等罪行的罪犯则并不在此之列。
一、关于假释的必备条件如下:
1、被判定为有期徒刑的罪犯,必须已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
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则需满足累计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的要求;
2、罪犯需严格遵守监狱内部的规章制度,并积极接受教育改造;
3、罪犯应真正表现出悔过之心,真心实意地改正错误;
4、罪犯无再次犯罪的潜在风险;
5、对于累犯以及因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参与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行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原则上禁止假释。
二、经法院裁定假释的罪犯,需要严格履行以下义务:
1、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时刻保持高度的法律意识,全力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
2、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定期汇报自身的活动状况;
3、遵守监管机构关于会见亲友的相关规定;
4、若需离开当前所居住的城市、县级单位或者迁居他处,须事先得到监管机构的审批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