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需要: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抵押登记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5、属于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需提交包含解除抵押内容的人民法院出具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