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协商方式,如果他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该种方式比较便捷,但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保障;
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起诉后要注意搜集对方欠款,以及欠款尚未归还的证据,如可以提供借条、借款合同等证据材料。
3、如果法院判决后,判决书的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还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或者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催促对方还款。
【法律依据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律图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