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要求: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符合约定的工作条件,时间等的。
2、用人单位未能做到合同约定及时给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以胁迫、欺诈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签订不和自身真实意思表示的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公司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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