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佛山医保在广州门诊能用。申请人持市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开具并盖有医务科印章的《佛山市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员转院备案表》,或个人填写《佛山市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申请表》、病人身份证或代办人身份证,到参保所在社保机构办理核准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内容】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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