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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停止执行的情形有什么

行政复议停止执行的情形有什么
在对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此时可以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进行行政复议。自然启动行政复议程序需要书写的行政复议申请书,而我国对行政复议的机关和具体行政复议的期限也是有严格要求的。一般超过规定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此时不会再受理案件,不过此时没有超过行政诉讼期限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03-01 14:04:24 已帮助23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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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停止执行的情形有什么
【问题解析】
行政复议停止执行的情形有:
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法律依据内容】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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