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因为法律规定
离婚冷静期为三十天,如果三十天到期后双方没有共同申请领取
离婚证,就不会颁发离婚证。也就是说,
办理离婚,冷静期必须是三十天,而且拿离婚证也需要双方一起到场办理。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设立也是为了减少冲动型离婚,为
自愿离婚的
当事人设置适当的时间门槛,让夫妻双方冷静思考、妥善抉择。
【法律依据内容】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
登记机关收到
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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