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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兑店定金能退

什么情况下兑店定金能退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3-02 15:39:50 已帮助107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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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兑店定金能退
【问题解析】
定金具有双重担保的作用,以下几点时债务人有权要求收受方返还定金:1、收受方没有关于商品的所有权,不具备商品的出售资格,导致最后签订购合同无法生效,合同无法达成,收受方要退换定金给另一方。例如开发商出售的房子没有产权证,和客户签订了购房合同,客户支付定金,此时签订的合同无效,开发商必须返还定金给客户。2、收受方有欺瞒的行为,债务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定金合同。例如购买房子时,买卖双方已经签订购房合同,但是卖家又将这套房子出售给其他人,买房完全不知情,侵犯了买房的权益,卖家应当退还定金给买家,还要对卖家做出其他处罚。3、双方因合同内容打不成一致意见。例如买家对商品的属性表述不清楚,不同合同描述的同一商品有差别,在购房时认购合同中房子的面积是80平方米,但是定金合同中写的是75平方米,合同的主要内容无法确定,买家有权要求卖家返还定金。4、买卖双方都没有错误,但是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买卖合同没有能够成立。例如,开发商在建筑房子时,发生了自然灾害,房子无法按照合同交付房子,买家有权要求卖家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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