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可以用劳务作为出资,但是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则不可以用劳务出资。劳务出资是指股东以智力和体力之劳务方式抵充出资,一般仅限于无限责任股东,所以有限合伙人不适用劳务出资。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第六十四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