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用人单位安排哺乳期的女职工加班,职工可以拒绝。用人单位的该行为是违法的,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加班或者安排其进行夜班劳动。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第十条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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