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美术作品版权登记以后还能进行变更和转让。但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得转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品登记后,当事人可就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性权利进行转让,且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
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与著作权人订立专有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的,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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