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观判断:判断行为人是否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若明知事故发生,为逃避责任离开现场,很可能认定为逃逸。不过因合理原因如害怕被殴打离开后及时归案,通常不认定。
(二)客观行为认定:存在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可认定;虽未逃离,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又返回的也算;将伤者送医未报案且无故离开、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等情形同样可认定。
(三)后果认识:逃逸会导致民事赔偿责任加重,会面临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