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纠纷专题 > 恋爱期间赠与的房子,是否应该返还

恋爱期间赠与的房子,是否应该返还

【问题解析】
恋爱期间赠与的房子如果已经办理过户登记或者公证的,该房屋不能要求返还。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赠与标的物已经交付或登记的、属于道德、公益性质的赠与、赠与合同已经公证,赠与不能撤销。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最新修订:2024-03-0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