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一个股东拥有公司百份之三十的股份,代表该股东拥有百分之三十的表决权,如果是上市公司,该股东属于控股股东。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法律依据内容】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律图在线咨询随时为你解答疑惑、给出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