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身份证原照片如果是3年内采集且本人容貌无明显变化的,办理身份证丢失补领业务时,不用再重新拍照和录入指纹。其具体条件为,对10年、20年有效期的居民身份证,原照片是3年内采集且本人容貌无明显变化的可以复用,超过3年的需要重新采集;对长期有效证件,原照片是5年内采集且本人容貌无明显变化的可以复用,超过5年的需要重新采集。而对于指纹信息复用,前提条件是,原指纹信息登记的两枚指纹均注册成功,仅需要群众现场进行指纹验证即可。如验证不通过,需现场重新采集。
【法律依据内容】
《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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