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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因修路占用一间如何补偿

农村宅基地因修路占用一间如何补偿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4-02-22 23:15:50 已帮助168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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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因修路占用一间如何补偿
【问题解析】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可以通过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货币补偿多种方式实现。
各地可以因地制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征地涉及的村民住宅进行补偿。
新《土地管理法》还同时规定,对因征收导致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内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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