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如果父亲死后,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未成年的孙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爷爷奶奶有抚养的义务。
如果不尽抚养义务的,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
2、父母给子女抚养费是源于两种原因:
(1)血亲原因。
也就是说,父母生下来孩子,父母就得对尚未成年的子女进行抚养,这是天生的义务,同时也是法律的义务。
父母对自己的亲生骨肉不尽抚养义务的话,于情于理于法都是说不通的;
(2)法律原因。
也就是说,有些孩子可能不是父母亲生的,但是如果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形成了收养关系,那么对于收养的子女,也必须要当作亲生的子女来对待,这是法律强制规定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律图在线咨询随时为你解答疑惑、给出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