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至二百个股东,其中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募集设立,也可以发起设立。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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