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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是否需要说明理由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试用期内,劳动者有过错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无理由辞退员工,属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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