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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三缓四是不是不用坐牢

判三缓四是不是不用坐牢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应的法定程序在当事人以及其他与该诉讼行为有关的参与人共同见证的情况的,就当事人相关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诉讼。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刑事诉讼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刑事诉讼的中心内容是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
2024-02-22 01:12:35 已帮助25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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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三缓四是不是不用坐牢
判三缓四,是否要坐牢,需要根据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的表现决定。
    1、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遵纪守法,没有犯新罪或发现漏罪的,也没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缓刑考验期满后,不用坐牢。
    2、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发现漏罪,或有违反缓刑规定的,会被撤销缓刑,要坐牢。
    具体分析如下: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关于缓刑:
    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
    缓刑的适用条件
    一、对象条件:
    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一般而言,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其罪行较轻,法益侵害程度较小;
    相反,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一般地说罪行较重,无论是法益侵害性还是人身危险性都比较大,因此,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和人身危险性小而被判较轻刑罚的犯罪分子。
    这里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宣告刑而不是法定刑;即使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最低刑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但若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宣告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犯罪分子犯一罪还是数罪并不是决定缓刑与否的关键,即使其犯有数罪,只要总刑期符合缓刑条件的,就可以适用缓刑。
    二、实质条件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也就是说,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犯罪情节恶劣,没有悔罪的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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