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1)借款人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贷款所需材料。
(2)学院对借款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借款人的有关情况及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学院负责指导借款人填写《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等有关材料。
(4)学院将《审批表》及其他材料汇总,填写《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后,统一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其中《信息表》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
(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各学院上交的材料进行汇总及复核后,报送银行审批。
(6)借款人材料通过银行审批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统一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7)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主要用途是什么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学校咨询具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学生到校报到后,可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