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律师起草起诉状以及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再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3、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由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最终开庭,法院经过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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