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新规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不可以擅自涨租金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