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不允许孩子上学是违法的,出现该情形的,一般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如果孩子正处于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龄段,孩子的父母就应当保证让孩子按时入学完成义务教育,如果不让孩子上学就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该父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对该父母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
2、义务教育是国家、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3、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父母不让子女上学是违反了法律,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4、【法律依据】:
《义务教育法》
第五十八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