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的规定,各类厂界噪声标准值为(等效声级Leq(dB(A))):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为55,夜间为45;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昼间为60,夜间为50;工业区昼间为65,夜间为55;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昼间为70,夜间为55。根据《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的规定,工业企业总体设计中的噪声控制应包括厂址选择、总平面设计、工艺、管线设计与设备选择以及车间布置中的噪声控制。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应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噪声控制部分的编写、初步设计说明书中噪声控制部分的编写、施工图设计中各种噪声控制设施的设计以及建设项目竣工后,对于未能满足噪声控制设计目标要求的部分修改与补充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