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担保的房产还没还清房贷如何处理
查封,是指人民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法律咨询:
借款纠份中,被告欠原告11W,原告如找未还清房贷的人来作财产保全担保。请问这样可以担保吗?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律师解答:
可以的,要拿房产证去进行诉讼保全。
相关法律知识:
财产保全的程序
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行审查,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根据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职权主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接到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
诉前财产保全,一概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且提供担保。人民对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必须在接受申请后的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财产保全裁定一旦作出立即生效,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人民不停止财产保全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