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用卡网络诈骗案立案标准依据信用卡诈骗罪相关规定认定。使用伪造、冒用、作废等信用卡或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进行网络诈骗,数额达五千元以上,以及恶意透支数额达五万元以上的,应立案追诉。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非法占有,超限额或期限透支,经银行两次有效催收超三个月未还。若利用网络实施信用卡诈骗同时构成其他犯罪,按处罚重的规定定罪,立案标准仍参照信用卡诈骗罪数额标准。
2.解决措施和建议:
-银行应加强信用卡审核,严格核实申请人身份信息,降低虚假办卡风险。
-持卡人要保护好个人信用卡信息,不随意透露密码等关键信息。
-相关部门加大对信用卡网络诈骗打击力度,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开展金融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和识别诈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