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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产的行为如何认定

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产的行为如何认定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19 04:59:24 已帮助15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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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产的行为如何认定
债权人拿走债务人的财物抵债时,债权人如果不在场,无法监管财物情况的,债权人涉嫌构成盗窃罪,同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债务人在场并加以阻拦的,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故意伤害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规定处罚。

按照合同约定行使留置权的,则是合法的行为。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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