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性质不同。
2、标的物区别不同:
留置物必须与主债务有关联性,且不涉及第三方财产。
而流质条款不受此限制。
3、行使的条件不同。
4、消灭的原因不同:
留置权人一旦丧失对留置物的占有,留置权即消灭。
流质人丧失对质物的占有,并不当然导致质押的消灭。
5、占有的标的物不同。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区别:1、概念性质不同。2、标的物区别不同:留置物必须与主债务有关联性,且不涉及第三方财产。而流质条款不受此限制。3、行使的条件不同。4、消灭的原因不同:留置权人一旦丧失对留置物的占有,留置权即消灭。流质人丧失对质物的占有,并不当然导致质押的消灭。5、占有的标的物不同。
1、概念性质:2、标的物区别:3、行使的条件区别:4、消灭的原因区别留置权人一旦丧失对留置物的占有,留置权即消灭,流质人丧失对质物的占有,并不当然导致质押的消灭。5、占有的标的物区别。
1、设立的条件不同。留置权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属于法定担保物权。而动产质权由当事人自由设定,依双方当事人合意而发生,属于约定担保物权。2、占有动产的起始原因不同。留置权占有动产的起始原因一般是为了加工、修理等原因。而动产质权占有动产的原因在于担保债权的实现。
留置权与质权最主要的区别是成立的条件是不一样的,留置权是根据法律的规定直接确定的,而质权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确定的。其次,双方的标的也是不一样的,留置权的标的只有动产,而质权的标的有动产和权利。
留置权与质权的区别是:概念不同、成立条件不同、方式不同、效力不同等,对于留置权和质押权的认定是需要严格基于留置和质押的事项来进行认定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留置权与质押权的区别有:概念不同、成立条件不同、方式不同、效力不同等,对于留置权和质押权的认定是需要严格基于留置和质押的事项来进行认定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留置权和质权的区别包括:成立条件不同,质权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占有条件不同,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法律关系客体不同;两种权利实现不同;两种权利的消灭方式不同。
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留置权与质权的区别有哪些方面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概念不同,2、质押流程不同,股权质押流程1、 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2、 填写表格等材料3、 现场材料提交4、 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