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协商解决;
2、向相关部门或人员投诉,由第三方主持调解;
3、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没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