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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的撤销事由有哪些

撤销权的撤销事由有哪些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3-03 11:45:29 已帮助11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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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的撤销事由有哪些
合同当事人撤销权行使的法定事由包括以下4种: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订立合同时显示公平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4.因胁迫订立的(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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