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子女在法定继承中享有与亲生子女同等的权利。若被继承人未留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规则,养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二)养子女在遗嘱继承中的权益需依据遗嘱内容确定。若被继承人留有遗嘱,且遗嘱明确了养子女的继承份额,养子女应按遗嘱执行继承;若遗嘱未提及养子女,养子女不能通过遗嘱继承遗产,但遗嘱未处分的遗产部分,养子女仍可按法定继承主张权利。
(三)养子女办理继承手续时需准备证明材料。养子女应参与继承手续办理,并携带能证明收养关系的材料,如收养登记证,以此证明自己的合法继承人身份,确保顺利主张权益。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该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