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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债务重组包括哪些形式

民法典中债务重组包括哪些形式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3-04 15:41:06 已帮助8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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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债务重组包括哪些形式
债务重组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以资产清偿债务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

债务人通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以现金清偿债务,通常是指以低于债务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如果以等量的现金偿还所欠债务,则不属于债务重组。

2、债务转为资本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

但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的,则属于正常情况下的债务资本,不能作为债务重组处理。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

4、还可以采取以上三种方式相组合。

下列情形不属于债务重组: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约定转为股权(因为没有改变约定);债务人破产清算(此时应按清算会计处理);债务人改组(权利与义务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债务人借新债偿旧债(借新还旧时,旧的债务已经被履约)。

《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二号——债务重组》第八条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

第十三条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确认和计量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之和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五条债务人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下列信息:(一)根据债务重组方式,分组披露债务账面价值和债务重组相关损益。

(二)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的增加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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