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开庭后判刑时间法律无明确规定,但有审理期限规定,不同程序审理期限不同。
法律解析: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需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若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可延长至一个半月;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延长至十五日。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和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要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超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法定情形的,经上一级法院批准能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的,要报请最高法院批准。法律对审理期限的规定,是为了保障司法效率和当事人权益。如果大家在实际案件中对审判时间等法律问题存在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详尽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