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加盖公章)。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
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就是小编对相关问题的回答。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国法律对于公司清算期间的股东变更是没有进行限制的,所以股东可以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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