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有没有购买保险;
2、是货物损毁是否符合保险理赔的范围。
对于第一点没有什么好说,有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的,才可以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否则,保险公司当然不会理赔了。
至于货物损毁的情况是否符合保险理赔的范围,就要看保险合同(保单)的约定和事故的实际情况了,符合就要理赔,不符合就不理陪。
当托运人或承运人认为保险公司应该理赔时,还应该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的资料,以便理赔,逾期未提出理赔的,保险公司就不会再赔偿。
通常保险公司都会要求提供以下理赔材料:
(1)确定发生损失原因的证件;
(2)保险单、提货单或其他运单及发货单;
(3)救护保险货物所支出合理费用的单据。
保险公司在收到理赔申请和相关资料后,就会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
该赔偿的,其有关赔偿金额,经与被保险人(托运人或承运人)达到协议后立即赔付。
不赔偿的,也会在核定结果出来后,及时通报给被保险人。
当然了,要是对保险公司理赔金额不满意或不认同保险公司拒赔结论的,都可以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向保险索赔。
只是损失严重的,最好委托专业合同律师协助处理,由律师协助,专业且往往能争取到最大的赔偿金额。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托运人需要委托运输的货物需要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要承担办理相关审批、检验手续的责任,并且向承运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