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是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而且不属于特殊类型犯罪不允许监外执行的范畴的。
2、第二是因为特殊原因,包括患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3、第三是不会再危害社会的,而且不会自伤自残的。
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方面。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成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主体;
2、犯罪的主观方面。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自己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会给国家的信息网络管理秩序造成损害,仍然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此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他人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既包括行为人明确知道,也应包括行为人应当知道;
3、犯罪客体方面。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行为当然破坏了稳定、健康、有序的信息网络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