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去鉴定机构鉴定伤残。交通事故受伤伤残鉴定通常要在治疗终结后进行。治疗终结一般是指,临床医学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从鉴定机构的经验性判断鉴定时间来看,头部伤害通常是在六个月以后,其他部位伤害一般是在三个月后才能进行。
受伤者要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当先确定合格的鉴定机构。伤者可以前往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存有备案的、同时又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申请。一般来说,鉴定机构都不会接受个人的委托,所以想要申请伤残鉴定,可以委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就是交警大队,或者聘请律师,由律师出面办理。最有效的方法是去法院申请诉前鉴定、或者先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起诉到法院,由原被告双方共同申请法院做诉中鉴定。
要求事故处理大队出具鉴定的介绍信,按介绍信上写明的鉴定机构去鉴定,这种方式便捷有效,对方即使有异议也没有用。自己联系鉴定机构,一般大型医院或医药大学都有鉴定中心,可以自己鉴定,这样的话,对方可能会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
通事故伤残鉴定确实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个重要程序,准确地说是事故处理程序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不同的伤残鉴定级别赔偿数额会差别很大,因此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对赔偿权利人和义务人都很重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