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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虽然订婚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两人分手后婚约解除,按照法律规定,受赠人应当将受赠物返还给赠与人。
如果男方要求女方返还订婚礼金及财物,女方应当返还。
若对方拒不返还,男方可以以婚约财产纠纷名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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