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明确房屋产权归属,若为夫妻共同财产,在世一方先拥有一半份额,去世方的一半作为遗产;若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各自份额确定,去世方的份额为遗产。
(二)根据是否有遗嘱来处理遗产,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由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
(三)办理房产过户,先进行继承公证,所有继承人带身份证、房产证、死亡证明等材料去公证处办理。
(四)继承人凭公证书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若有继承人放弃继承,要签署书面声明并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