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