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在危急的情况下才能订立
口头遗嘱,订立口头遗嘱后
被继承人去世的,不能申请
遗嘱公证,遗嘱公证要被继承人亲自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
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
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
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