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是由
劳动者自己提供,如果劳动者无法提供
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
劳动关系,在
工伤认定、仲裁等方面,劳动局就不接受申请。个别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如
社保缴纳证明、
入职登记表等等)实行
举证责任倒置由用人单位证明(如
工伤中,规定时间内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那么
举证责任就会倒置与单位)。至于
劳动部门调查取证这方面,主要存在与劳动者个人申请有困难或者法律规定需要劳动部门调查的(如工伤的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rn 第六条 【举证责任】发生
劳动争议,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