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是政府赋予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权利。被继承人如果要继承这笔遗产,必须先按被继承人死亡时这笔遗产的市场价格向政府交税,完税后才有权继承遗产。
遗产包括房地产、货币、有价证券、保险收益、礼物、古董、珠宝首饰、车辆、家具等所有这些遗产征税,有的国家对所有这些遗产征税,有的国家则只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遗产征税。遗产税的纳税人各国规定也不统一,有的规定继承人是纳税人,有的则规定被继承人是纳税人。如果被继承人是纳税人,那就意味着死人是纳税人,所以,有的国家对遗产税的通俗叫法是“死人税”
二、《新版草案》中遗产税的征收范围以及征收比例
2010年修订的《新版草案》(尚未实施)甚至给出了具体征收起点、对应税率及其计算方法,具体内容如下:
1、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全部财产和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赠与财产;
2、在遗产税税款缴清前,其遗产不得分割、交付遗赠,不得办理转移登记;
3、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遗产依法归国家所有,免纳遗产税;
4、被继承人死亡之前,依法应补缴的各项税款、罚款、滞纳金、未偿还的具有确凿证据的各项债务等允许在应征税总额中扣除;遗产税免征额为20万元。
《新版草案》超额累计税率表的征收标准和比例依次为:
1、对应纳税遗产净额不超过80万的税率为0;
2、80万-200万的征收税率为20%;
3、200万-500万的征收税率为30%;
4、500万-1000万的征收税率为40%;
5、超过1000万的适用税率为50%;
按照以上计算方法,500万的遗产税净额应纳税84万,1000万、3000万的遗产净额分别应纳209万和1034万。